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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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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18

0218 部落格道歉文 請各位多看

 話說在前頭,這還是篇道歉文,既正式,卻又文體隨興。

 只是由於我不常上自己的部落格 所以有了這些回應直到現在才曉得,某位沒有留下姓名的仁兄有所指教,連建志也上網留言,唉,建志啊,再怎麼不爽,我倒覺得這是認識你以來對我說話比較有內容的一次。

 

  原本打好的東西,要再重改,以下文章是在看部落格之前所打,並不知芳綺要堅持對我提告,其實知道也罷,不知也罷,有些話還是得說清楚不是嗎?而且那天發現芳綺在跑新聞時又非常不高興,看來,應該是我又說啥得罪她了,那還是別愈描愈黑的好,說,也要說清。

 

 我的玩笑,說穿的,就是低級玩笑不入大雅,但說我有父權思想,對不起,我不是因為她是女性,或是女記者才刻意這樣說她,而之前有偵查佐說她「是不是懷孕了?」這也很抱歉,我完全沒印象,我不拿懷孕這種東西開玩笑,也不敢當她面說她如此,即使當天跨腳的動作換了個性別,我想我還是一樣開這樣低級玩笑,所以,這和故意拿性別開玩笑完全無關,至於記者動不動拿相機去以自以為是的角度去詮釋別人,那也很抱歉,其他記者也拍過我狗趴地上的照片,也一樣的以玩笑心態去詮釋笑我是個笨記者,只是對方有沒有放上網我則是不得而知,如果有人認為是受害,那就是受害者。我當然不覺得是受害,因此才會這麼搞,這和厚道不厚道無關,這是當事人開玩笑習性的問題,如果有興趣,看看之前的照片吧!有人也是擺出不雅動作讓我拍,那是拍的人、被拍的人都知道雙方開玩笑的尺度在哪,玩笑是主觀的,現在我想我大概了解芳綺的想法了,拿這碼子低級玩笑讓對方覺得是攻擊,這就是攻擊,只是我當時沒有攻擊或任何帶一絲敵意的意味在,也沒有人說清楚對這件事的不滿,這方原請務必了解,也請求受傷的人原諒。

 

之前的道歉文讓芳綺誤會「怎麼看來好像我開不起玩笑」  這不是這樣的,是大家開玩笑的尺度不一樣,邏輯不一樣所致,這也不是之前道歉文的歸結,我之前所說的「誰能亂開玩笑,誰不能」,指的就是像這樣拿低級笑話亂開玩笑卻不介意的人,才能用這種話,而這樣的人也才認為這是個玩笑,只是低級多了,但這樣的人畢竟不佔多數,而且還要熟得不能再熟才行。

 

 

(以下是看完部落格之前所打的)

 就之前對芳綺所言,讓她異常不爽,芳綺認為,這些都是不實,指的應該是身上有啥怪味 ,讓老許跑去嘔吐,這...................當然不實!芳綺身上有啥味啊!沒有人曾聞到,如果是真的,大家搶著拍照時擠成一團豈不是恆春記者都知道了嗎?根本沒有這回事。本來就是玩笑文章,又不是寫新聞,只有有問題的人才會信吧!玩笑需要真實嗎?芳綺自己知道這不真,其他人呢?應該不會離譜到這種地步吧!玩笑不需要真實,但負起道歉責任卻勢必如此,讓她十分不堪,讓她認為不真、受到攻擊我卻不知道,她也從來不說,如果當事人一講,其實文章馬上就撤,但造成他人困擾,這,我十分對不起她!

 

一對夫妻已經結婚多年了。他們結婚之後僅有的矛盾,就是丈夫有個壞習慣,每天 早晨醒來就要放屁,而且發出巨大的聲音。
放屁的噪聲把妻子吵醒了,臭味使得她直流眼淚,而且引起氣喘。
每天早晨她都要懇求他,不要放屁,因為這會使她生病。他告訴妻子,必須放屁,放屁是自然的。她讓丈夫去看醫生,不然的話,總有一天會把內臟噴出來的。
幾年過去了,丈夫還是大聲地放屁 !

感恩節到了,早晨妻子正在收拾一隻火雞,準備晚餐,丈夫在樓上睡覺,鼾聲如雷,妻子看著碗,裡面放著火雞的內臟,脖子,胃,肝和所有的雞下水,突然想到了一個惡毒的詭計。

她拿起那只碗上樓,她的丈夫依然呼呼大睡,她輕輕的拉開被子,拉開了丈夫的內褲,將 碗裡的火雞內臟全都倒進了他的內褲裡。
過了一會兒,她聽到丈夫睡醒了,帶著放屁的聲音,然後聽到尖叫聲和急促的腳步聲,他跑進了衛生間。妻子幾乎控制不住自己,笑得她滾到了地板上。

受了幾年的折磨,她終於實實在在的報復了他。
過了20多分鍾,丈夫來到樓下。

他說,「寶貝,你是對的。」「這些年以來,你總是警告我,我就是不聽你的。」
「什麼事情?」妻子問。
「ㄛ~!老婆你總是告訴我,總有一天我會因為噴出來內臟而停止放屁的,今天終於發生了。不過,還是要感謝上帝,我用了一些凡士林,再用2個手指,我想我把大部分的內臟終於都塞回去了。

 

很噁吧!誰信這是真的? 但是現實生活中有沒有可能會有妻子這麼狠?看過這篇笑話的妻子搞不好會這麼做喔

再說說日前王世堅落海,網友們惡搞圖多到不能再多,這是明顯變造圖片,看也知道是假的,而王也是公眾人物勢必接受公評,開他玩笑也剛好。我犯下的錯誤是,首先,老許快奔嘔吐是真,當時照片是真,但是,拿這來開玩笑卻找錯對象,笑點不如上面那則笑話,而我也不太敢開芳綺玩笑太過火,至少我認為之前文章是可行的,且我無意公開給大眾閱讀,因為這些東西真的屬於我的「日記」,只有我知道哪些是真,哪些是假。

 

只是我卻直到當事人抗議後才注意到部落格有一個「閱讀權限」的東西,可以限定自己閱讀,當事人看了非常不爽,一個女孩子被寫得好像身上有怪味,又還沒嫁人,當然當事人會不爽到極點,加上她又不是公眾人物,如愛打嘴炮的王前委員,當她作文章就真的得多尊重別人的意見。

看我的文章內,枋寮分局偵查隊幾乎人人被我拿來亂開玩笑,我在拍他們照片時,我也講明要放在部落格上,自己拿自己開玩笑也無不妥,這些老警察看到我的文章頂多也是笑著對我罵個幾句髒話

 

但是芳綺卻不一樣,是個女孩子卻又不像我等大而化之、可以嚼著檳榔聊正事、滿口髒話又隨著煙圈噴鼻而出的人,我本來就是比較local的人,極度的矛盾,我能嚼著檳榔去看「畢卡索張大千雙聯展」,操著被人說是曼徹斯特腔(大學英文進階班同學說的,不是我自己貼金)問問老外,「他媽畢卡索好在哪兒啊?」的那種人

 

我會坐在田裡面和老頭喝著他心愛的蔘茸酒,看著他頭上日據時代留下的日軍軍帽順手搶來戴在自己頭上,順便給他來篇訪問............可惜我這位忘年之交在見報時卻駕鶴西歸去了,天啊!他兒子還跑來向我要照片「劉記者,你把我爸拍得真好!」,哇咧............所以現在我有點迷信,以後不太敢寫老人家的專訪,因為這是被我寫過然後往生的案例的第一起,之後................還有第二起...........尷尬............所以當然就有點不敢寫,欸........老人家們聽過我的事蹟後也不太敢讓我訪問,嘿嘿!但是人真的不是我殺的好不?!

 

但是芳綺不是我們這樣的人,我是混不知事「禮義豈為我輩設所哉?」的放浪人生,沒有五代魏晉的風流,台味和下流倒是多了點,成天把檳榔當「五石散」拿來嗑,呵!就差沒在樹下裸睡。芳綺卻是活得細心的多,在意評價、自己的人生,簡單講,我是完全不在乎別人的評價,但她在乎,當然是完全不一樣的人,更何況她認為我對她有敵意,自然認為我是在攻擊她。唉~!其實要攻擊幹嘛還放在網路上啊,又沒有幾個人看,看得最多的應該就是我自己了吧

 

記者的圈子其實有趣的事兒不少,光榮和骯髒的事也有,我的文章真真假假,有些虛構的東西建立在真實的物件上,文章內的情感卻是赤裸裸的呈現,就玩笑部分,我很對不起被開玩笑的人,但我毫無惡意

(以上是之前打的文章)

不知名的仁兄啊,你的論調我接受,也歡迎你再繼續留言。我的玩笑的確低級,但不像你所這的拿女體、性器官來開玩笑,因為肉體無論人畜、男女,我都一律開玩笑,如果說這是根深蒂固的父權思想,那也請多指教,然後.........說明白點,謝謝。媒體生態我想大家都很灰心,這我也不用多講了,有些東西被加減刪改了以後,的確看來比較有「力」,長官來電告知,但我反問長官「對方沒這麼講吧!是不是要.........」但得到的答案就是「我不是在問你的意思 ,只是告訴你有這回事」

 

有什麼新聞跑起來真的很有成就感?有沒有改變到什麼?每天寫那些死傷負面,卻沒辦法改變,因此我的答案是   沒有!反觀阿炳以前寫了條新聞,好像是有關道路的,事後道路擴寬、增設路燈,這樣也使交通安全多了,也使他有成就感,這才是進步,但新聞本身卻賣不了錢。

February 05

談論主題 正式的道歉文,非正式文體 被得罪者芳綺 這廂有禮了

 

引述

正式的道歉文,非正式文體 被得罪者芳綺 這廂有禮了

即使這麼樣個破題會將讀者(如果真的有人看的話)對文章的期待、好奇消磨殆盡,但是.........管他的,反正沒多少人看我的部落格,好不好就真是其次這是篇道歉啟示,郭大小姐芳綺,十分抱歉造成妳的困擾,對於我的部落格,說真的沒幾個正常人在看,因為這些東西不過就是遊戲之作,我自己也不是啥多正常的人,我想芳綺你自己,以及其他無聊的記者們(對!就是你!正在看文章的那位!)都知道這回事兒。

 

 為何要道歉呢?道歉不是無故將自己數落一頓,或是藉機明褒暗砭,這太虛偽。

 

且說說芳綺最近常說的一句話吧!「你管好你自己就好了」

 

上次我聽到這句話時是在枋寮偵查隊,她是對陳丁雄先生蟬老二所說,說這句話的原因是,蟬二對她說了啥,我也忘了,總之應該是在開她開笑,還問了句最近在幹嘛。「你管好你自己就好了」這句話聽來實在不太禮貌,但倒也將態度表達得實際,因為對方根本不覺得你和他有多熟,這點,我誤會了,蟬二則是碰了個軟釘子,我們和芳綺其實沒有想像中的能亂開玩笑,能亂哈啦打屁。

 

 這件事兒傳出了,有九成都是靠著記者,其中八成是看好戲,一成在煽風點火,剩下的一成則是真的抱著悲憫之心看著我,嘿嘿!沒關係,反正我這人就是快意恩仇,有恩必報,有仇必償,要道歉就得真心,只可惜這兒沒啥大新聞,記者們玩的都是小玩意兒,當然我也是其中表現得爛的記者之一,能搞的都上不了檯,所以也真的難再搞出什麼名堂,有的也只是一些小動作,例如:教教海生館一些爛招,放放話,看要怎麼整我,但搞到最後,這些記者啥也不敢寫,寫了還有廣告可以拿嗎?笑話!蘋果、自由這二家因編業分離(記者不兼業務)所以不受制肘,也因此不受廣告主所影響也公正得多,這,不是因為向自由時報的郭芳綺道歉才刻意拍馬,而是事實,因為我以前就遇上這種情況。

 

 回到主題,那天在枋寮偵查隊中喝茶,隊長林玉魁呷了一口茶後,看著我的雙眼說,「有些事情你可以對我亂說,那是因為我們都是朋友,可是有的時候你當別人是朋友,別人當你是朋友嗎?對他亂開玩笑對方搞不好就翻臉........所以要搞清楚」我聽完後實在是....仰天大笑,笑得前俯後仰,一聽就曉得他知道了,沒關係,反正這是要道歉的連帶後果,也是應該,沒啥見不得人。

 

 他說得很有道理,也說出我的想法,不用他說我也知道,只是這個時間點聽到這句話,心中也舒坦得多了。

 

 這樣一搞,弄得勞師動眾,負了我的、看好戲的,我心中有底,就請好好看吧!如果你們這樣能快樂點的話,呵呵。這個時間點我卻要被調到屏北,也真是太巧得不像樣,不明究理的還以為我是要躲得遠遠的,事實上,我是覺得厭惡,早就想走。

 

 而幫過我的人,唉!我實在不知如何說,有感謝,有抱歉,有.........有一陣無力感,恆春鎮公所祕書陳慶福先生,由於他是中時退休的老人家,場子見得多,因此他當中間人的態度是,把利弊得失分析給芳綺聽,芳綺啊!...........他真的只是冷靜的分析給你聽,不是威脅你,祕書的錯就和我差不多,不太了解你的思維邏輯。而我的召集人何公豪毅,唉~~!真是令我無語問蒼天啊!

 

 大哥啊~!我是真的感謝你幫我啦!但是沒來由的和芳綺吵起來,哇咧!就是我現在雜事一堆,又是個上不了檯的小過失,不想要再多生事端才協調的嘛!幹嘛把事弄擰啦!但,我還是考慮到你的出發點,還是非常感謝你出面解決,只是,有一件事兒就真的該罵罵你了

 

請以後不要亂用成語!謝謝!您覺得芳綺找我的碴兒,你召集人對她說什麼叫做「打狗也要看主人」哇咧!亂用成語!

 

我是狗啊!你才是人啊!此事被洪七公振生聽到笑得樂不可支,把小弟我的渾名兒改成「半島之狗」  欸欸!罵一下他好不好,因為振生大哥與我同級,可能我只是小狗,而他還是老狗一隻,真不知他在爽什麼的!但你自己也該罵! 小弟我建議如下,您老人家可以改用「你『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啊!」懂嗎?如此一來我們的等級更高,用得語意妥且,懂了吧!阿彌陀佛

 

 此事一開,已成屏東全縣記者茶餘飯後的磨牙話題,本來沒人看的部落格,也突然一堆人來電詢問「要怎麼看?」這,也真令我哭笑不得,這部落格本來只是我的日記,真實的描述出一般人不會去注意的小東西,其中更有大多數只是趣味性為主,例如造成芳綺異常困擾的文章,只是全文的十分之一,當成引子,並無更深層涵意,也或許和豪毅大哥一般,引喻失意,就此再向芳綺致歉。

 

 

 另外,感謝我的兄弟阿炳,只是志哥可能最近想宰了他,呵!換我出來緩頰了,兄弟。

 

綜合上述

一、各位,先搞清楚誰能亂開玩笑,誰不能

二、要用部落格就要搞清楚怎麼使用,這原本是日記,就要封鎖所有人,只有自己能看,但現在有必要公開道歉,就得讓各位檢視啦!

三、成語不要亂用,搞得我變半島之狗,但是換了句成語「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所以,各位

以後請叫我.....................半島仁波切   哈哈

正式的道歉文,非正式文體 被得罪者芳綺 這廂有禮了

即使這麼樣個破題會將讀者(如果真的有人看的話)對文章的期待、好奇消磨殆盡,但是.........管他的,反正沒多少人看我的部落格,好不好就真是其次這是篇道歉啟示,郭大小姐芳綺,十分抱歉造成妳的困擾,對於我的部落格,說真的沒幾個正常人在看,因為這些東西不過就是遊戲之作,我自己也不是啥多正常的人,我想芳綺你自己,以及其他無聊的記者們(對!就是你!正在看文章的那位!)都知道這回事兒。

 

 為何要道歉呢?道歉不是無故將自己數落一頓,或是藉機明褒暗砭,這太虛偽。

 

且說說芳綺最近常說的一句話吧!「你管好你自己就好了」

 

上次我聽到這句話時是在枋寮偵查隊,她是對陳丁雄先生蟬老二所說,說這句話的原因是,蟬二對她說了啥,我也忘了,總之應該是在開她開笑,還問了句最近在幹嘛。「你管好你自己就好了」這句話聽來實在不太禮貌,但倒也將態度表達得實際,因為對方根本不覺得你和他有多熟,這點,我誤會了,蟬二則是碰了個軟釘子,我們和芳綺其實沒有想像中的能亂開玩笑,能亂哈啦打屁。

 

 這件事兒傳出了,有九成都是靠著記者,其中八成是看好戲,一成在煽風點火,剩下的一成則是真的抱著悲憫之心看著我,嘿嘿!沒關係,反正我這人就是快意恩仇,有恩必報,有仇必償,要道歉就得真心,只可惜這兒沒啥大新聞,記者們玩的都是小玩意兒,當然我也是其中表現得爛的記者之一,能搞的都上不了檯,所以也真的難再搞出什麼名堂,有的也只是一些小動作,例如:教教海生館一些爛招,放放話,看要怎麼整我,但搞到最後,這些記者啥也不敢寫,寫了還有廣告可以拿嗎?笑話!蘋果、自由這二家因編業分離(記者不兼業務)所以不受制肘,也因此不受廣告主所影響也公正得多,這,不是因為向自由時報的郭芳綺道歉才刻意拍馬,而是事實,因為我以前就遇上這種情況。

 

 回到主題,那天在枋寮偵查隊中喝茶,隊長林玉魁呷了一口茶後,看著我的雙眼說,「有些事情你可以對我亂說,那是因為我們都是朋友,可是有的時候你當別人是朋友,別人當你是朋友嗎?對他亂開玩笑對方搞不好就翻臉........所以要搞清楚」我聽完後實在是....仰天大笑,笑得前俯後仰,一聽就曉得他知道了,沒關係,反正這是要道歉的連帶後果,也是應該,沒啥見不得人。

 

 他說得很有道理,也說出我的想法,不用他說我也知道,只是這個時間點聽到這句話,心中也舒坦得多了。

 

 這樣一搞,弄得勞師動眾,負了我的、看好戲的,我心中有底,就請好好看吧!如果你們這樣能快樂點的話,呵呵。這個時間點我卻要被調到屏北,也真是太巧得不像樣,不明究理的還以為我是要躲得遠遠的,事實上,我是覺得厭惡,早就想走。

 

 而幫過我的人,唉!我實在不知如何說,有感謝,有抱歉,有.........有一陣無力感,恆春鎮公所祕書陳慶福先生,由於他是中時退休的老人家,場子見得多,因此他當中間人的態度是,把利弊得失分析給芳綺聽,芳綺啊!...........他真的只是冷靜的分析給你聽,不是威脅你,祕書的錯就和我差不多,不太了解你的思維邏輯。而我的召集人何公豪毅,唉~~!真是令我無語問蒼天啊!

 

 大哥啊~!我是真的感謝你幫我啦!但是沒來由的和芳綺吵起來,哇咧!就是我現在雜事一堆,又是個上不了檯的小過失,不想要再多生事端才協調的嘛!幹嘛把事弄擰啦!但,我還是考慮到你的出發點,還是非常感謝你出面解決,只是,有一件事兒就真的該罵罵你了

 

請以後不要亂用成語!謝謝!您覺得芳綺找我的碴兒,你召集人對她說什麼叫做「打狗也要看主人」哇咧!亂用成語!

 

我是狗啊!你才是人啊!此事被洪七公振生聽到笑得樂不可支,把小弟我的渾名兒改成「半島之狗」  欸欸!罵一下他好不好,因為振生大哥與我同級,可能我只是小狗,而他還是老狗一隻,真不知他在爽什麼的!但你自己也該罵! 小弟我建議如下,您老人家可以改用「你『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啊!」懂嗎?如此一來我們的等級更高,用得語意妥且,懂了吧!阿彌陀佛

 

 此事一開,已成屏東全縣記者茶餘飯後的磨牙話題,本來沒人看的部落格,也突然一堆人來電詢問「要怎麼看?」這,也真令我哭笑不得,這部落格本來只是我的日記,真實的描述出一般人不會去注意的小東西,其中更有大多數只是趣味性為主,例如造成芳綺異常困擾的文章,只是全文的十分之一,當成引子,並無更深層涵意,也或許和豪毅大哥一般,引喻失意,就此再向芳綺致歉。

 

 

 另外,感謝我的兄弟阿炳,只是志哥可能最近想宰了他,呵!換我出來緩頰了,兄弟。

 

綜合上述

一、各位,先搞清楚誰能亂開玩笑,誰不能

二、要用部落格就要搞清楚怎麼使用,這原本是日記,就要封鎖所有人,只有自己能看,但現在有必要公開道歉,就得讓各位檢視啦!

三、成語不要亂用,搞得我變半島之狗,但是換了句成語「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所以,各位

以後請叫我.....................半島仁波切   哈哈

December 27

捉 迷 藏

 

   捉 迷 藏


笑聲霧裡來 這是場遊戲

帶著頰上無盡的水氣


 檜木和杉林吐露鼻息

 

 燈尚未歇 雲霧未去


 臉貼樹面青苔 心存尾生梁祝


 幻想著幼稚的美好 數數毫無義意

 

 冷冽的露珠 熾熱的汗水


 奔跑中  凝結甜蜜


 即使方向不同


 和回音玩著遊戲


 是你嗎  林中疑問句法相同


 假裝那是你的懷疑


 我們繼續遊戲


 不不  該走了


 待霧散天明時 即使玩興尚在


 你我行禮如儀


 日安 我的愛


 我深深一揖


 多麼希望霧別散去


 好讓我永遠看不清 化不去


 你的殘忍 不再美麗 


 日安 我的愛


 躬身至地 揮手劃弧


 完美一揖


 你我各自歸去 


 霧中留我 再次玩著

 一個人的遊戲

October 20

我是網路規範的白痴?對不起,我只有國小畢業,但至少我不會寫錯字!

唉!有個無聊人想問我事情,由於不知道對方是誰,因此我就不太回答他,所謂的顧左右而言他就是這個道理。
哇!想不到對方還反問我,你是哪裡畢業的?
 
對不起,我只有國小畢業,但是我們國小教得好。
負責的負..............是這麼寫的。
 
網路世界有一定的暱名性 當然,胡說八道也行,嘿!不好意思 要我幫忙,先留下個萬兒來吧!否則,我還是對你胡說八道一番啦!
 
 
From: 半島之虎
Sent: October 16 3:25 PM
To: jj
Subject: 回覆: RE: 回覆: 詢問
 
謝謝您 品質謝介紹 我有空下南部再去品嚐一翻
 
網路世界好玩之處就是不用"表明身份"與"不須附責任" ㄛ
請問您老人家那裡混畢業的




寄件者: jj
傳送: 10月14日 上午 06:52
收件者: 半島之虎
主旨: RE: 回覆: 詢問



喔,所謂的「之前」是多久之前呢?我相信劉老闆的東西應該不會差到哪裡去,看他老人家
一天到晚還是在店裡拿著「透明液體」和人比拚,有問題應該馬上就會反映了吧,想當然耳,那液體必定是高梁
由於本人極為對此酒恐懼,請恕小弟我無法為您代之一嚐,且所謂的之前的味道嘛.....我想還是問老老闆比較清楚。
我也是可以去問一下的啦,反正又不遠,但是我怕又被拖去吃羊肉爐、喝高梁,所以請讓我先把身體調養好再說。開懷大笑
但話說回來,您到底是誰啊!我都還不知道你是誰就和你聊起來,請告訴我一下唄!高姓可否見示啊!

From: 半島之虎
Sent: October 13 8:42 AM
To: jj
Subject: 回覆: 詢問

我是之前與我男友到過 之前店
目前新的羊肉爐據說是她小女兒接手
所以我才問說 是否品質一致呢
 


 

寄件者: jj
傳送: 10月13日 上午 11:56
收件者: 半島之虎
主旨: 詢問

新的香香羊肉爐好吃嗎
我到聽說之前老老闆大女兒超贊ㄛ
 
您哪位啊?請明示吧,香香羊肉爐的女兒喔?呃...........我是不知道啦,但我一向很怕她爺爺還是爸爸劉沼東先生,唉,他酒量太好了,真是媽的會被他灌死。
October 18

凌晨三時三十八分,台南之鼠、半島之虎海賊王─追憶逝水年華之打鼠氣

 

快點,我找到手電筒,我們一起來圍剿!」拿著老爸從大陸拿回來的兩光手電筒,老弟喜孜孜的笑著「徵兵」,一邊不斷搖動手中的手電筒。瞄了一眼這種「手動」手電筒,我說「拜託,這哪夠看!我拿我的」回到車上,拿起六粒二號電池聯結,擲出足以「格猛虎、斃惡少」的短棒手電筒,二個平均身高一九0的傢伙狗趴地上,黃澄澄亮光掃遍鋼琴、雜物櫃,就是沒看到半點蹤影。


 最近一次見到老鼠是在上次放假,和老弟看到一隻疑似從天花板摔得暈頭的老鼠,到大門碰壁後回頭看著我們「老鼠!」老弟只是大叫。我二話不說,脫下脫鞋射了過去─沒中!但牠卻也不動,跳過老弟的一雙肥腿,拾起失準頭的脫鞋就是一陣猛打,直到牠倒地抽搐。

 

 原想留下來給老媽看,但老弟卻將牠拎著往外丟,隔天話一傳開,想不到老媽卻以為是老弟打死的,搞啥!真是!出手的可是我欸!只是,下一次聽到老鼠時,卻是這次放假,老媽神祕兮兮的說「下次大樂透一定開『11』,因為我的『1』根食指,被老鼠咬了一口....你知道的嘛!老鼠在十二生肖中排名.........」「夠了!我不想聽下去!」


 國小六年級,我從台北市內湖區的康寧國小搬到這個路邊叢林,雖在大馬路邊,但小動物從來沒少過,老鼠、樹蛙、眼鏡蛇......想得到的小生物都有,甚至有一年還有一隻孔雀飛到屋頂上,而老鼠當然是最常見的成員,出現頻率之繁,足以和本家族抗衡,在本族恐有被鼠輩取而代之之際,全家一起滅鼠,成員僅三人,老爸、我和老弟,而當時唯一不變的就是老媽,站得遠遠的大喊「這裡有一隻!」(我終於知道老弟只會看著牠大叫「老鼠」是從哪裡來的了!)只是,此後成員隨著老爸到大陸而減少,奇怪的是,老鼠卻也少多了,什麼道理?


 留下國中的我和老弟,主要滅鼠的還是我,和這種小生物相處的經驗我多的是,狹小的空間,碩大的老鼠其實膨的還是牠一身的毛皮,將自己塞進任何小小的洞中,雜物一堆的房間中,側耳傾聽牠發出細鎖的聲響,猛踢廚櫃,再激起牠的恐懼,逃亡,將告知牠的所在,我握緊手中的木劍,一劍揮出通常都是將牠當場格斃,以前使用過最稱手的是報夾,只是鋁製品只有一次的使用機會,那次還是將牠困在廚房,我舉起前頭沾血的麻花狀報夾,老爸說「壞掉了啦!」從此以後,我多了把木劍。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但是,要殺這小生物最重要的不是工具,而是在一逃、一殺之間,擅於躲在狹小空間的老鼠,若是將牠再逼入小房間中,細細品嚐著另一者的恐懼或從容,「牠在想什麼呢?在那裡呢?」激起的恐懼卻是牠斃命的原因,格殺牠卻是從來不必手軟,對我來說,欺侮小動物、玩小動物、和小動物玩在一起是家常便飯,但是我只殺老鼠和蟑螂卻留其他生物一條生路。


 對老鼠我則是有極大的變態虐殺手段,一來可能是出自於心中某個狹小而陰暗的角落萌生的殘暴所致,二來則是品嚐著獵殺,最後則是玩弄及體驗生命的殘酷和容忍力;某次,大白天的就和老鼠在廚房相遇,躲在斜倚牆邊的鍋蓋中,尾巴卻是露出一大截,環顧在沒有稱手武器之下,猛力揮拳擊向鋁製鍋蓋,擠壓至牆的鍋蓋應聲凹下一個大洞,牆上則是同時噴出血漬,拖出來的老鼠眼球隨著腦漿而下眼見不活。還有一次,則是將脊椎被打斷的老鼠以噴火器燒到焦黑,第一次聽到老鼠不是吱吱叫,而是如狗般的發出哀嚎,真是印象深刻,以後有人說老鼠「吱吱叫」我總是強烈建議如此殺鼠,但換來的通常是對方的白眼。


 對我來說,殺鼠,是種娛樂、實驗,以及發洩對牠們憤怒的方式,對老爸來說,則是家常便飯,從小打慣了嘛!每次都是老爸首先拿著棍棒走向鼠輩隱身處,我和老弟則是隨之在後,一陣亂棒下來,全家三男老的小的,有時是老鼠在老爸面前就被打死,卻也有三人同時「揮空」的尷尬場面,但時,我對殺鼠時所想不多,眾多的人一起「從事這種運動」,讓我體會到的不是牠的恐懼,而是一家子的快樂,很變態吧!


 曾幾何時,老爸的「揮空」多了,而我的「打擊率」卻跟著提什,老的老了,小的長高長胖了,隨著老爸鮮少回來,十五年前的快樂從此不再,我想,老爸「漏接」的機率應該跟著增多了吧!而他為何不再回來,卻是我不想再想的原因,只是,我厭惡他的理由,卻漸漸出現在我身上,不同的是,我還沒結婚生子,我害怕受到背叛,這也是我擔心的理由,對婚姻極度恐懼的因素。


 只剩下我和老弟,凌晨三時三十八分,拿著木劍和老弟各堵著通道的一端,「就在這裡面了!」但我抬頭一看,老鼠居然像走鋼索般從我們頭上的電線爬走,眼見若揮劍而下可能會打到電線,不再細想便伸劍一刺,老弟就隨即退了一步,但壁上卻傳來似玻璃破裂聲,碩大的老鼠屁股中劍卻仍安然無恙的從空中不斷擺動四肢落下逃逸,「你這樣一打,老鼠差點飛到我身上!」我回了他一記白眼,但老媽聞聲開門,倒楣的卻是我們「打破什麼!」同樣是不假思索喊句「把門關起來」,言下之意是「老鼠可能會再鑽進你房間」果然老媽用力一甩門,回床倒頭就睡,留下兄弟二人,嘿嘿!這招可真是夠用的。


 奮戰許久,這隻老鼠卻格外冷靜,即使猛踢附近物品卻不受驚,安然躲在陰暗中,更不知其所在,偶一出現卻是讓我「揮空」數次,更令人氣沮。


 轉眼間已是五時,我走出房外,看到又在爬電線的老鼠,另一頭老媽兀自熟睡,老弟卻又不知在摸什麼鬼,眼見老鼠溜至掛畫後,又是一截尾巴露出,猛力往畫中一刺,牠居然硬是從中擠出,看著牠溜入雜物中,想到十幾年前成功擊殺的老鼠,如今卻會「揮空」拿著棍棒的只剩我獨自一人,緩緩的抽出架上裝飾用的武士刀,天色仍暗,站在燈光下,我二手各持一劍,這些年來,看過屍體不下百具,對死亡似乎不再陌生,對於獵殺,我已不感興趣,我記得的是什麼?我要的是什麼?手中的木劍,再也不是一切的解答,不禁心想「牠在哪裡?而我,又在哪裡?是否還要再打下去?............這一切,值得嗎?」 

July 05

凌晨二時,惡臭的小灣屍體 墾丁哈哈雷特

 
 這天的人潮散去得早,街燈仍舊照亮了墾丁大街尾端,高速引擊聲倏然而至,黑色自小客突然停在封鎖線前,燃燒中的金紙乎暗復亮,照亮車牌,沒有「台灣省」的新車,三三兩兩的遊客迷濛的雙眼瞄了關起車門的車主後,又望了獨守在封鎖線的老頭,對著身邊同樣醉的差不多的女人說「這是在封什麼的啊?」
 
 「是我!」吐了一口煙,煙頭拋地,似乎是例行性的將它踩熄,卻又像是要將它踩進地獄去似的,拿起相機走向老人。「幹!剩我一個人啦!」老頭不滿的說,「我不就是來陪你了嗎?」我咧嘴一笑,尊守我的諾言,甚至鮮少的發生這種提早到的現象,我走向封鎖線,凌晨一時五十七分我回到小灣,等我的是個殯葬業的老人以及一具放了三天的屍體,「我又回來了!」再說了一次,但我不是對著老頭講的。
 
 墾丁是個「境外轉運區」,來這裡的人無論是渡假還是假工作之名,總是過客心態,無論他要待多久,即使是一待十八年的外地人,至死,亦是如此。似乎是七月一日,有人決定要一輩子留下,燒了炭,放走了手中的遙控飛機,在炭火中閉起了雙眼。
 
 
 和以往不一樣,認屍的家屬沒有哭哭啼啼,但是傷心難免,拍了拍死者父親的肩膀,我遞了根煙給他,我慢慢的和死者父母親聊,我幫他們解決心中的疑惑,一旁所長故意大聲的說「蘋果仔!來這裡啦!別去家屬旁攪和」
 
 我明白他不只說給我聽,更是說給死者家人聽,因為家屬不知道所長常叫的「瑋哥」,倒是知道「蘋果」日報。我又引開他們的注意,丟出對他們更關心的話題,直到凌晨四時該問的都問完了,剩下家屬與殯葬業者討價還價的場面,我才先行離去。
 
 幸好死里家屬打開車門正值凌晨二時,與小灣一路之隔的凱撒飯店BBQ區用餐人等早已離去,但不知為何,惡臭已不那麼濃,倒是當我回到派出所訪談家人時,手裡拿的打火機、嘴裡的香煙濾嘴卻有著他的味道。「想留在墾丁?門兒都沒有!」我心想。家人打算帶著他的骨灰回家,警方亦不讓他將車子留在小灣,留下的,只有我回到派出所時那一閃即逝的味道,甚至連隔天的蘋果日報也佔不了任何版面,枉我白費心機。
 
 墾丁的人潮流動,閒適的街道、迎面海風傳來熱帶植物的氣息,緊閉的車門透不出一絲屍臭,不會有人知道車內躺了一具浮腫即將炸出屍水的屍體,不會有人想過,為什麼墾丁大街要圍起封鎖線?線內為何有白燭金紙?
 
 
因為,我們都是過客。
 
過客是不需要多想的,未來是無需多慮的,更何況是眼前一時想不透的景況?
我的目的不在此,玩透了名聲,回到家鄉去到他處,過往,就如一身的塵埃隨意拂去。
 
 
或許,錯的是我,該留下些什麼的地方,不在墾丁,不在恆春或是某個人身上,而是在自己心中,也許,自私的人、思考出發點自我的人才會快樂吧!
 
 
後記
 
一則寫得爛又沒登的鳥新聞

【劉人瑋/屏東報導】 墾丁大街大馬路旁發生自殺案件,熱愛飛行的死者被空軍拒絕後自暴自棄,半年前和家人不和被父親揮了一拳後就離家出走,母親、女友還偷偷探班,想不到一個月前母親找上他要他回家卻賭氣,加上感情、金錢因素隔天離職,最後被發現死在墾丁。

 

 「男人怎麼能不面對事情一個人躲起來?又不是家人不幫他!」死者父親看到半年不見的兒子全身浮腫倒在車內,表情除了難過更是失望。昨天傍晚六時,從小灣戲水完的遊客發現死者蔡元鴻(二十六歲,台中縣人)倒臥車內,車輛隱約傳出異味,遊客通報附近正在巡邏的海巡人員後轉報警方。由於陳屍地點和當地五星級飯店僅有一路之隔,上千名遊客行走墾丁大街,警方一開車窗惡臭撲鼻,屍體已嚴重腫脹發黑,穿著泳裝的遊客路過紛紛走避。

 

 警方從車內找到一具遙控器、死者衣物及六月九日的蘋果日報,在副駕駛座看到木炭餘燼卻找不到遺書,昨天凌晨家屬前來確認死者身份時,情緒沒有太大波動,卻感到十分失望。

蔡父說,九二一時公所將兒子列為國民兵,但兒子是飛機迷,一屋子模型飛機都是他親手做的,因此報考空軍錄取,原本滿心歡喜待二月十六日通知書寄來,想不到辭職後等到的卻是因國民兵資格不符,沒工作、卡債、車貸加起來三十餘萬,加上女友刻意不和他聯絡又家人賭氣才會以自殺向所有人抗議。熱愛飛行死後只留下遙控器,遙控飛機卻在死前飛離自己的視線。

 

 死者被空軍拒絕後在家玩線上遊戲,一方面陳情到空軍總部仍被拒,半年前玩線上遊戲不讓妹妹玩,反而動手打妹妹被父親當面揮拳後就離家出走,女友聽到生氣刻意不和他聯絡。死者母親表示,女友表面不理他,實際偷偷躲起來觀察他並向家人回報,用意和家人一樣,希望他度過這關而成長。但死者父親則說,這一關還是沒過,國防部如果不拒絕他,磨練後或許會更像個男人般勇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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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瑋 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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